新加坡税务局(IRAS)代表新加坡政府行事,行驶管理税务、估定税款、
征收税款、执行税收和处理国际税收等职能。
新加坡税收制度较为简单,税收非常优惠,税务署则负责国内税务,机构设置精简、健全。为提高征管效率,税务署专门建立了税收计算机中心,负责各种税收的征收、税务资料的储存及查询,通过计算机把税务署内部的工作运转连成一个完整的征管系统,而且作为城市国家,新加坡税制结构简明合理,目前其开征的税种主要有所得税、遗产税、财产税等,没有流转税,税种少、税制结构简单,而且征管手段较为先进。
从新加坡积累与获得的收入,或者在新加坡收到的 来自新加坡之外的公司收入(无论是否为税务居民) 须征收企业所得税,除非该收入根据《新加坡所得 税法》可得特别豁免收税。公司所得税纳税范围为 业务盈利、股息,利息或者折扣、租金、使用费、 溢价、任何有关物产的收入等。
新加坡税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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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得税税率
个人扣除与回扣
来自新加坡的雇佣收入
在新加坡收到的外国来源收入
董事费/薪酬
税务条件优惠
税务居民
0%至20%的累进税率
(自2017估税年起,税率为0%至22%)
适用
征税
免税(通过新加坡的合伙企业
收到的外国来源收入有适用的特殊规则)
0%至20%的累进税率
(自2017估税年起,税率为0%至22%)
是
非税务居民
5%或雇佣收入的居民进税率
(以产生较高税额的为准)
(不包括重事费/新酬)
不适用
不适用
免税
20%
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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